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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配市值股票 艾力斯解约核心产品合作遭复星医药提请仲裁,到底谁违约了?

    发布日期:2024-08-03 11:58    点击次数:145

    配市值股票 艾力斯解约核心产品合作遭复星医药提请仲裁,到底谁违约了?

    界面新闻记者 | 黄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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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界面新闻编辑 | 谢欣

      7月10日,A股上市公司艾力斯公告称,公司于近日收到仲裁通知,申请人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(下称“江苏复星”)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(上海国际仲裁中心)提起了仲裁申请;截至公告日,案件已受理但后续仲裁程序尚未开始。

      这起事件涉及的产品为三代肺癌药伏美替尼,从商业化成绩上看,它属于肿瘤药领域的“大单品”。据国泰君安数据,伏美替尼2023年的销售额接近20亿元。事件的另一方——江苏复星则是另一家A股医药上市公司复星医药旗下公司。

      对于前述事件,7月10日,艾力斯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,该事件以公告内容为准。同日,复星医药方面表示:“由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约解除合作协议,我方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提起仲裁,依法主张公司合法权益,坚决、切实地维护公司的利益。”

      艾力斯与江苏复星的合作可追溯至2022年第二季度。当时,两家企业签订了《独家推广协议》,随后,双方还签署了《目标终端客户库补充协议》、《<独家推广协议>之补充协议》。

      据艾力斯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,2022年4月,公司与复星医药控股子公司江苏复星签署《独家推广协议》,授予江苏复星伏美替尼(商品名:艾弗沙)在广阔市场(超过1500家医院)的独家推广权,艾力斯自有营销团队则负责核心市场约1000家医院的推广,协议将于2022年5月生效,首个合作周期至2026年12月。

      若是按照2022年5月协议生效、首个周期应是2026年底这两个时间点来看,艾力斯与江苏复星的合作时间并不长,且双方甚至在约定的第一个合作周期之前就已经“撕破脸”。

      艾力斯当前的公告显示,该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就发出了《独家推广协议解除通知函》,指出江苏复星具有多项违反《独家推广协议》的行为,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,艾力斯通知江苏复星《独家推广协议》将在今年1月1日解除。

      不过,在公告中,艾力斯没有明确说明江苏复星的多项违约行为具体为何。而对于艾力斯的解约通知,江苏复星显然不服。据艾力斯公告,江苏复星在合同履行及解除方面与公司存在争议,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。

      江苏复星的仲裁请求包括:一,请求确认《独家推广协议》《<独家推广协议>之补充协议》以及《目标终端客户库补充协议》于今年4月24日解除;二,请求裁决艾力斯向江苏复星支付推广服务费、律师费及返还保证金合计2929.06万(其中推广服务费2694.06万元尚未经双方结算确认);三,请求裁决艾力斯向江苏复星赔偿损失2.26亿元(在假定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下,2024年至2026年预计可获得的推广服务费相关的利益)。

      这也意味着,前述仲裁金额合计达到了2.55亿元,如若完全按此裁定,艾力斯有不小的“出血”风险。

      在公告中,艾力斯提出,公司已针对上述事项于2023年年底计提推广服务费1680万元,计提保证金返还200万元,合计1880万元,同时,这一案件也尚未开始审理,最终影响存在不确定性,公司将及时信披,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
      从业绩方面来看,艾力斯近年的营利增速较高,还是科创板首家分红的生物科技公司(biotech)。界面新闻此前曾报道,2023年,该公司的营收、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0.18亿元、6.44亿元,分别同比增长155.14%、393.54%;今年一季度,公司营收、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.43亿元、3.06亿元,同比增长168.65%、777.51%。

      值得注意的是,伏美替尼其实是医保放量的典型产品,尤其是其非小细胞肺癌(NSCLC)的一线适应症纳入医保后。

      从疾病上观测,肺癌主要包括小细胞肺癌(SCLC)和非小细胞肺癌(NSCLC)两种类型,非小细胞肺癌约占所有肺癌的85%。其中,EGFR(表皮生长因子受体)突变是非小细胞肺癌的常见驱动基因。在中国非小细胞肺癌人群中,EGFR突变比例为28.2%,在肺腺癌中,该比例可达50.2%。基于国内患者的基数和突变比例可推测,伏美替尼的一线治疗适应症是一个相对较大的适应症。

      2021年3月,伏美替尼获批上市,是国产第二款获批上市的三代EGFR抑制剂,首批适应症为针对非小细胞肺癌的二线治疗适应症。2021年12月,该产品的二线治疗适应症以降价79%的方式进入医保目录。

      2022年6月30日,伏美替尼的一线治疗适应症“压哨”获批。2023年1月,其一线治疗适应证也被纳入医保。由此,伏美替尼在2021年-2023年的销售额分别达到5.5亿元、7.9亿元、19.78亿元。其2022年和2023年的销售数据变化可以体现产品二线、一线适应症纳入医保后的销售额变化。

      2023年底,伏美替尼成功续约国家医保。也是在同一时期,艾力斯向江苏复星发出了《独家推广协议解除通知函》。另外,在2023年10月,艾力斯还在投资者活动记录表中称,其伏美替尼的主要市场来自于自有营销团队,其覆盖的核心市场约1000家头部医院的市场潜力占比约为85%。相较之下,江苏复星在广阔市场的销售可能被艾力斯视为“鸡肋”。

      另外,艾力斯自有的营销团队也在近年不断扩容。2021年-2023年,该公司营销团队的人数分别为460人、650人、900人。今年2月底,该公司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,公司已完成了2024年销售人员的扩招,将在年中时再次评估销售团队是否需要进行调整和扩招。

      行业方面,随着南京圣和的瑞厄替尼获批,三代EGFR-TKI产品已有六款,另外五款分别为阿斯利康的奥希替尼、豪森药业的阿美替尼、艾力斯的伏美替尼、贝达药业的贝福替尼、倍而达的瑞齐替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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